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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章 大合同 (1 / 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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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王业和吴国红两人从中午谈到晚上七八点,午饭和晚饭都是吴国红让秘书订餐后送到办公室的。最终两人达成初步协议:

        华尚品牌整个蓉城(包含郊县)的代理权交给吴国红独家代理。

        供货折扣从单店加盟的四点五折降到三点八折,这是个巨大的优惠,两人争论最多的也是这点。字面上看好像也就降了零点七的折扣,但是做生意的人都懂。

        简单来说吧,零售价100元的东西,原本要45元的进货价,现在降到38元,那么利润空间增大了多少是百分之七吗,不对!正确的算法是7/38,也就是十八个点。一般开店做生意,扣除各种费用算下来,可能净利润也就一二十个点。所以拿到这个折扣,吴国红也是非常高兴的。

        折扣上给了让步,那其它方面王业也就没有客气。

        区域买断费用一百万,保证金一百万,这两百万在签合同当日就要支付,并且2010年内要开不少于50家店,合同期三年内要开到100家店。

        其实协议中部分内容是公司没有明确规定的。例如折扣3.8,公司给予一般市级代理的折扣是四折。但那种代理是指开三到五家店的,吴国红这种大客户,别说3.8折,就算3.5折王业也有把握让公司批准。

        另外区域买断非要,公司并没有这个条款。不过王业认为蓉城真的是个潜力巨大的市场,多花一百万买断区域代理一点都不亏,反而是吴国红赚到了。这个多要的一百万,按公司刘董的风格,多半最终会奖励给王业。用客户多付的钱奖励员工,一举两得,何乐而不为呢。

        对于广告宣传费用,两人协商结果是双方各承担一半,每年支出上限是两百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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