亲,双击屏幕即可自动滚动
第七章 炮制通缉令 (7 / 9)
字体设置
        要落笔时,才发现这事件不大好写,总不能把日本兵的所作所为也写上去吧这会引起中国人的反感。

        他在屋子里转了半天,一拍脑袋,干脆就把事件反转了一下吧。

        坐下来,提笔就写:

        “通缉令

        王洪,安市高级中学学生,年龄19,身高175公厘,山东登州府人。西元一九三一年九月十九日,强掳民女时被路人发现,其执刀将三名日本人杀害,挟持赵姓民女逃离现场。令特悬赏购缉,倘能捕获者赏小洋500元,报信因而拿获者,赏小洋200元。凡诸人有知其下落者,即行报告日本国安市宪兵队可也,赏格是实此论。

        安市宪兵队”

        迟田纯平第一次写通缉令,他拿在手里看了又看,觉得哪里写的有点不对劲儿,就起身在屋子里转着圈儿琢磨起来。

        按这个通缉令发出去,谁也认不出王洪,通缉令上应该放上照片。

        有日本人的字样也不妥,中国人可能因为反感,而不去报告。

        可安市没有能把照片转印到纸上的印刷厂,冲洗照片要花很多钱。倒是可以找个画师,把照片上的王洪画出来,再印到纸上。

        可这样,王洪一见到有画像,转身就跑了,这通缉令还是起不到缉捕凶手归案的作用啊

        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【啃书虎www.kenshuhu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