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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百六十九章、爱丽丝财团?还是保护伞吧 (2 / 5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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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嗯,香港。港灯的入股无须在意,但李嘉诚有同时向英国和加州扩张的意思。英国这里,vanda和保护伞刻都有他的入股和帮助,加州那里,等他把和记黄埔的物流港口业搬过去后,爱丽丝这个地头蛇可有的是能招待的,前景广阔。

        ——以上,就是她这四年半来的展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所以,爱丽丝确实到了该整合产业的时候了,别看她现在离福布斯前十还远得很,但也叫几十亿身价的人了。尤其等九十年代末,微软和思科、英特尔的股份一起来,那真是分分钟破五百亿的节奏。

        所以问题就来了——该怎么整合?

        爱丽丝先要分清的就是,自己要成立的是集团公司,还是企业财团?

        这区别是很大的。

        企业集团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,其因为进行多元化经营战略,在多个领域均成立了相应的全资、控股子公司,并以集团的形式一直对面。即一个集团公司必然是以子母公司的形式存在,且具备法人资格的却只有母公司自己,子公司就像皇帝座下的六部尚书一样,只是隶属于国家、各负其职罢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所以爱丽丝当然成立不了集团公司,毕竟起码的,微软和英特尔都不是她控股的个人企业,更别提洛克希德那个根基深厚的家伙了——除非她想单甩。

        更别提子母公司的关系了——奥斯卡&汉娜是思科的副业?保护伞副业商业地产还是商业地产副业医药公司?它俩又该如何与服装、互联网硬件公司定从属关系?

        爱丽丝从一开始就是单独成立的各家公司,而完全没让它们都隶属于到自己最早成立的思科旗下。其实算起来,思科本身就已经是个集团企业了,路由器、交换机和防火墙等产品,理论上都完全可以为它们单独设个子公司——只是没必要罢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所以,她若真要整合旗下产业,肯定要走财团的路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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