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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俩人身份相差如此悬殊,嬴煜又是摆明了的厌恶嫌弃她,她也不敢冒然怎样,唯靠着一颗“爱慕”他的心,加之以-色-诱之。

        从小到大,谁人都说她生的极美,甚至还给了她什么绝色的美誉。

        蓁蓁以前没想过什么绝色不绝色的事儿,也没放在心上,但现在却是想了,自己若是真的如他人说的那般美,总在他眼前晃,会不会有一天他能发现。

        蓁蓁不知道,但却知小时候自己有一只小白猫,起初她便没觉得它多讨人喜欢,便就是因为它总在她眼前晃,突然有一日,她就注意到了它,发觉它好可爱。

        是以第二天过后的第三天,她又来了,与前一日一样只是远远地看他。

        赢煜依旧对她爱搭不理,且瞧着是愈发的不耐烦了。

        蓁蓁一看见他,实则小心口就一激灵。

        她觉得自己简直是疯了,在乐此不疲的往一匹野狼的口中送,还苦于那狼不吃她。

        到了第四日,她磨磨蹭蹭地实在是不想再去,下午出来之前,想想自己这几天的经历,还委委屈屈地哭了一场。

        这追男人她哪会?而且那男人还把她当空气。她天天提心吊胆,怕他发火,怕他禁足她,不让她出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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