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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83章 兰芳共和国轶事 (1 / 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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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清朝初年,便许多广东沿海人民因为不堪官府的层层剥削,以及天灾人祸的困扰,不得远赴南洋谋生。

        因为这些远赴海外的华人们很多受过一定的文化教育,又加之擅长经营,初时极为受当地土著头领们的重视。

        大航海时代,不少欧洲海盗,甚至许多本地的泼皮混混冒充的海盗四处骚扰南洋各地,为了保护自己的身家财立,头领们委托这些远赴重洋的华人们赴广东招请团练,为南洋各土著头领担当保镖或护院之类的角色。并逐渐形成了所谓“公司”的组织,其中,势力最大的便是当时的兰芳公司。

        兰芳公司的头领罗芳伯,本来是聚胜公司的首领吴元盛的属下。由于罗芳伯善于经营,其经营的兰芳公司声望竟渐渐超过了聚胜公司,而吴元盛反而成为了属下。

        因为兰芳公司势大,不少地方酋长都要求兰芳公司保护他们。罗芳伯顺势于1777年在坤甸成立了兰芳大统制共和国,并担任共和国元首,总揽国家保安及各部族之间的协调工作,而各部族的内部事务,任由各酋长负责。势力最盛的时候,兰芳共和国的控制势力遍布整个波罗洲岛(即后世的加里曼丹岛)。

        那时候鸦片战争仍未发生,在满清的眼里,欧洲人仍是满清皇族们不屑一顾的化外蛮夷,而远赴远东经营贸易的洋人们亦非常顾忌满清朝廷。

        深谙此道的罗芳伯,在立国之初便向满清称臣,并派员前往北京朝贡。由于担心满清政府背后使绊子,罗芳伯在称臣的时候使了个小花招,只是以“兰芳公司”而不是以“兰芳共和国的名义朝贡,果然顺利的在满清朝廷那里蒙混过关。

        兰芳共和国的首领一般称“大唐首长”或“大唐客长”,亦即客居海外的华人的首领的意思,在当时,他们也确实很好的履行了其海外华人,至少是南洋华首领的义务。

        兰芳共和国立国之初,由于深知创业的不易,其前几任的总长都是兢兢业业,励精图治,领导当地的百姓不断的改善农业技术,扩大矿业生产,大力发展文化教育,组织军事训练,确实将兰芳共和国经营得有声有色。

        但他们不知道的是,当他们满足前人们的成绩裹足不前的时候,西方各国正以一日千里的速度飞速的发展,而他们曾经倚靠的满清朝廷,则在西方列强的眼里,变成了不堪一击的泥菩萨,更逞论能给兰芳共和国提任何保护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更况且,兰芳共和国是海外移民建立的国家,它的发展壮大,更是遭到了西方殖民者和依附于他们周围的原土著们的嫉恨,他们采取各种手段,不断压制兰芳共和国的生存空间。

        罗芳伯建国之后,也曾经想过把兰芳纳入满清的版图,没想到,满清朝廷不但不承认,反而还纵容西方列强对他们的压迫和压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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