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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9章 詹姆斯的选择 (1 / 6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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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让胡家庆有些预料不到的是,俾斯麦现在过得非常的憋屈,而且,为了自己的理想和追求,他还在社会的底层里,努力地,一步步往上爬的路上苦苦挣扎。

        俾斯麦12岁的时候按照父亲的安排,便进入了中学就读。

        因为性格孤傲,他经常受到同学的排挤,但他并不斗殴心,反而勤奋向上,并在此时间学会了英语、法语、俄语、波兰语、荷兰等国语言,并为他之后的政治生涯打下了坚实的基础。

        俾斯不满17岁的时候,就入读了哥廷根大学,但俾斯麦并不满意大学的生活。在其就读大学期间,他经常腰间佩剑,并牵着一只大狼狗。但却无心向学,并染上了很多恶习,曾与同学进行过27次决斗。后来,虽转到柏林大学入读法律系,但他却并不满意。虽然毕业后成为了律师,但他并不甘于此,于是投考政府的官职,当上了一个小书记员。

        在当书记员的时候,他结识了一位贵族女子,并与之结下了婚约,承诺风风光的将对方娶进家门。

        可是他没钱,想以赌博赚钱,却把本钱都输得精光,并欠下很多债务。因此这次婚约取消了,所爱的贵族女子也嫁作他人妇。

        其后他结识了一位牧师的女儿,再订婚约,可惜,那位女子亦跟一位富有的军人走了。结果俾斯麦只有带着一屁股的债务,回到家乡。

        回到家乡后,他与其哥哥分了家,当上了庄园主人,可是他并不满意农场主的生活,很快就筹划进入政坛。

        这次,他的运气比以前好一些,他首先是当上了河堤监督官。这份差事很适合俾斯麦好胜的性格,因此他很称职,很快树立了正面的形象。

        更重要的是,他遇到了他人生之中的贵人,詹姆斯.罗斯切尔德。

        俾斯麦也不知道,自己是走了什么狗屎运,居然能让詹姆斯这种大人物看上自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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