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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4节徐北的一件案子(1) (1 / 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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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在和和气气地把吕布等人送走后,孔明准备前去鲁国,他已经错过齐鲁书院的奠基仪式,但他还想前去齐鲁书院参观一下,就在这时,徐州东海郡(徐北三郡之一)的新任太守刘政急匆匆地乘坐马车前来找他。——刘政,名士邴原的同乡和好友、当世名士,很有理政能力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下官见过少公子!”刘政风尘仆仆地在半路上拦住孔明的车驾,忙不迭地向孔明行礼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刘太守,东海郡出什么急事了吗?”孔明诧异地问道。

        刘政拿出一叠文件卷宗:“东海郡发生了一桩恶性案件,有个醉酒青年在城里纵马狂奔,导致八人被其所骑烈马撞死撞伤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孔明愈发纳闷:“依法查办就行了,需要过来问我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刘政面露难色:“可是……这个青年的身份有点不一般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孔明厌烦地道:“有什么不一般的?”

        刘政看到孔明脸色微愠,急忙小心翼翼地道:“这个青年姓许名隼,是东海郡第一豪强大族许家的独子,其父许重正是许家的家主。在得知许隼醉酒骑马撞死撞伤人后,许重急忙带着许隼来到太守府投案自首并表示愿意双倍赔偿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赔偿?”孔明觉得这个词语有点怪怪的,“我记得《齐鲁法典》明文规定,除非特殊批准,否则不允许在城里骑马的吧?这个许隼在城里醉酒纵马狂奔,撞死撞伤了足足八个人!依律,许隼应该被判处死刑吧?他除了命,还用什么赔偿?这件案子不是非常清楚明了么?”

        刘政低声地道:“少公子,您又不是不知道,依照汉律,犯了死罪的人只要交纳50万钱就可免死。许隼撞死了四人,撞伤了四人,许重愿意双倍赔偿,被他儿子撞死的人一人赔偿一百万钱,被他儿子撞伤的人一人赔偿五十万钱,他已经把600万钱带到太守府进行交付……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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